省级课题申报注意事项

  • 2014-05-27 06:51 | 发布者: | 查看:  | 来自:
  • 省级成果、课题申报注意事项

      一、参评成果、课题范围:

          从上年的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完成的CN论文、著作可以申报(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,每个申报者限报一项)。

        1、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类CN论文、著作等(不包括论文集,音像制品,计算机软件,课件)。

        2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立项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项成果。

      二、填报说明:

        1、学科分类:教育基本理论与教育史,教育发展战略,教育经济与管理,教育心理,德育,基本教育,高等教育,职业教育,成人教育,教育信息技术,比较教育,体育卫生美育,民族教育等。

        2、主要合作者限报5人以内(高级限前三名,一级限前5名,不包括主持人)。

        3、“成果类型”填写CN论文、著作、研究报告、其他。

      A、CN论文类。注明发表时间与发表刊物。CN论文是指在国内、外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的文章(两人及以上合作撰写的论文,不能作为成果类集体申报)。

      包括:内容摘要,关键词,正文,参考文献等。

      B、著作类。注明出版时间,出版单位与版次。

      包括:前言,目录,正文,参考文献,注释等。

      C、研究报告注明课题的级别及结项时间